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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阶段

规则说明:
(一)赛制
女超联赛采取分阶段赛会制进行。
1.第一阶段比赛采取单循环赛制,10支队伍进行单循环比赛(共9轮),积分前四名队伍参加第二阶段第1-4名排位赛比赛;剩余6支队伍参加第二阶段第5-10名排位赛比赛;
2.第二阶段比赛采取混合赛制,参加第1-4名参赛队伍首先进行单循环比赛,积分排名第1位和第2位的球队进行单场冠亚军决赛,积分排名第3位和第4位的球队进行单场3、4名决赛,剩余6支队伍采取单循环赛制,根据队伍积分决出第5-10名。
3.冠亚军决赛及3、4名决赛两场比赛如90分钟比赛平局,则直接以互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。
(二)各阶段单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
1.每队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。
2.该阶段比赛全部完成后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。
3.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。
(1)积分相等队伍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,名次列前;
(2)积分相等队伍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,名次列前;
(3)积分相等队伍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,名次列前;
(4)积分相等队伍在该阶段比赛中净胜球多者,名次列前;
(5)积分相等队伍在该阶段比赛中进球数多者,名次列前;
(6)在该阶段比赛“红黄牌减分”少的列前(每张黄牌减1分、每张红牌减3分);
(7)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。
(三)降级与升级
1.2020年女超联赛名次列最后一名的参赛队降级,降级后将参加次年女甲联赛;
2.2020年女甲联赛名次列第一名的参赛队将参加次年女超联赛;
3.如因各种原因导致参赛球队减少等特殊情况出现时,由女超联赛委员会决定相关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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